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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知識】內河運費扣減申報指引
為推動內河運費扣減政策惠及更多外貿企業(yè),目前已在中國(廣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上組織開發(fā)內河運費發(fā)布系統(tǒng),通過收集、整理、發(fā)布廣東省內河支線運輸運價資料,為外貿企業(yè)向海關申報內河運費扣減提供參考。
什么是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符合什么條件才能實施扣減?辦理扣減如何申報?下面小編帶你詳細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吧。
1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是什么
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是指海運進口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通過水運方式繼續(xù)運輸發(fā)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其中境內輸入地點是指在承運進口貨物的國際航行工具進入我國關境后,進口貨物首次離開該運輸工具的地點;起卸后,是指貨物起卸行為開始之后。在通常的貿易實際中,內河運費主要涉及內河段江船運費及港口裝卸作業(yè)費等。
2內河運費扣減應符合的條件
需同時符合兩個認定條件:
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點起卸后發(fā)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已單獨列明或者納稅義務人能按照客觀量化標準進行分攤并提供依據。
提示:企業(yè)向海關申報扣減的內河運費,必須是已包含在申報貨價或是申報運費中的費用,如果未包含在內,則不能扣減。比如,在進口企業(yè)申報的貨價及運費之外,承運公司單獨向進口企業(yè)收取的進境港(海港)碼頭操作費等THC費用,由于未包含在申報的貨價及運費中,運費扣減時也不能扣除。
3辦理內河運費扣減有哪幾種方式
對于內河運費已單獨列明的情形
納稅義務人可提交具體列明運費明細的運費發(fā)票等單證資料申報扣減。
對于未單獨列明的
納稅義務人可提供以下四種符合客觀量化標準的扣減依據申報扣減:
1.承運進口貨物運輸企業(yè)出具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資料;
2.貨物申報之日的同時或大約同時(前后45天內)通常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3.第三方中介機構使用與國內公認的會計原則相一致的原則和方法出具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咨詢意見;
4.其他符合客觀量化標準的分攤依據。
例如
企業(yè)可提供駁船公司出具的承運該批次貨物所簽訂的運輸協(xié)議、實際支付的運輸費用等憑證來申報扣減;如果提供不了駁船公司相關憑證,也可提供商務部門在中國(廣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系統(tǒng)發(fā)布的廣東內河運費參考運價申報扣減。
4如何申報扣減
成交方式為EXW、FOB、C&I且符合扣減情形的:“運費”欄內僅填報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對于“運費”欄內填報全程運輸及其相關費用的,納稅義務人也可以負值的形式在報關單“雜費”欄內填報已包含在申報運費中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成交方式為CIF、C&F境內目的地且符合扣減情形的:進口貨物申報價格已含運輸及其相關費用,納稅義務人可以負值的形式在報關單“雜費”欄內填報已包含在申報價格中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其他成交方式參照上述情形申報。
5報關單填報說明
01
申報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扣減,須在報關單備注欄中填寫“內河運費扣減+具體金額”,例如“內河運費扣減1400元”。如其中包含了符合扣減條件的碼頭操作費等其他費用,需同時隨附扣減依據。
提示:企業(yè)可參考港口官網收費項目公告或港口現場收費公示的碼頭裝卸費申報扣減。
02
企業(yè)使用承運進口貨物運輸企業(yè)出具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資料辦理運費扣減,出具費用憑證的駁船公司應與實際承運的駁船公司一致。
03
如使用中國(廣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發(fā)布的參考運價作為扣減依據,需將單一窗口運費清單頁面截圖作為附件上傳至報關單隨附單據中,截圖應包含航線、集裝箱尺寸、貨物屬性、運價和有效期等內容。
04
費用憑證、單一窗口截圖以及企業(yè)另附的說明上傳至報關單隨附單據“企業(yè)提交的其他資料”中。
部分圖片源自網絡
供稿:關稅處、海關總署稅收征管局(廣州)、云浮海關